缴存篇

2018年,全市实缴公积金职工已达378.25万人,同比增长10.31%,居全省首位。
新开户职工81.36万人,净增缴存职工16.52万人。归集公积金444.34亿元,同比增长15.53%,归集金额占全省1/4。
公积金富民惠民效应充分体现。

主要指标持续优化

    • 20051
    • 91649
    • 19150
    • 81.36 万人
    • 378.25 万人
    • 16.52 万人
    • 2679.64 亿元
    • 853.19 亿元
    • 444.34 亿元

2018年实缴单位按单位性质分类

2018年实缴单位按单位性质分类:
外商投资企业: 9.15%

2018年实缴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

2018年实缴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
外商投资企业: 36.81%

从缴存单位来看,非公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占比达91.89%。

从缴存职工来看,非公单位实缴人数高达86.29%,比去年上升了6个百分点,非公群体为公积金缴存主体,占比上升明显。

2018年新开户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2%,国有企业占1.59%,城镇集体企业占0.46%,外商投资企业占41.0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7%,其他占1.32%。

中、低收入占98.09%,高收入占1.91 %。充分说明中、低收入群体为公积金新开户职工的缴存主体,这也与公积金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消费的制度定位相符合。

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 缴存基数限额

    最高缴存基数: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900元。

    最低缴存基数:苏州各地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如职工工资基数确实低于当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按实缴存,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即2020元。

  • 缴存比例

    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单位与职工各8%~12%。

  • 缴存比例调整

    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要求,2018年6月21日出台《关于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房金规〔2018〕4号),新设立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引导企业用好缴存比例的“弹性”区间,助力企业降低成本近2000万元,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提取篇

2018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笔数、金额继续领跑全省,历年提取金额突破1800亿元大关。

看点一

提取额持续增长:

2018年

  • 319.69 亿元
  • 10.57 %
  • 71.95 %
  • 1.9 %

2018年末

  • 1826.46 亿元
  • 21.22 %

数据分析:

2018年,提取额319.69亿元,同比增长10.57%;占当年缴存额的71.95%,比上年减少1.9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当年缴进来的公积金7成以上当年就被提取出去了,每个工作日期间每秒钟就有近5000元被提取走了。

2018年末,提取总额1826.46亿元,同比增长21.22%,苏州成为省内首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突破1800亿大关的城市。

看点二

提取以“住房消费”为主:

数据显示,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住房消费”为主,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有所居”的作用。

住房消费提取占 85.89%,其中: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1.94%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62.42%

3. 租赁住房占 1.53%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14.11%,其中:

1.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6.17%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0.02%

3.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5.62%

4. 其他占 2.30%

数据分析:

数据表明,中、低收入群体是住房公积金保障的主要群体。近年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中,中、低收入家庭占所有家庭户数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保障功能,与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政策定位是一致的。

看点三

提取政策规范统一:

  • 政策一

    2018年,我中心统一了还贷提取留存金额,对办理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 政策二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苏州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看点四

为民服务高效便捷:

智慧集成,效率再提速

第三代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一期)工程建成并上线运行,公积金信息系统对业务服务的引领保障作用大幅提升,职工提取转移公积金实现全国直连。

放宽善管,便利再升级

着力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拓展政务服务互联网应用渠道,推出手机客户端,4成以上个人业务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超过1/3的提取业务从柜面转移至线上,变“只跑一次”为“一次都不用跑”。

贷款篇

2018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定位,
促进政策举措和资金效应“双优化”,制度优势和保障功能“双提升”,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1万笔、183.38亿元,
较好地发挥了公积金制度在保障安居乐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8年成绩如何?

2018年 个人住房贷款4.01万笔,也就是支持了4.01万户家庭购房 2018年 个人住房贷款183.38亿元,平均每户贷款额度45.73万元
累计 个人住房贷款47.62万笔、1438.77亿元

最高能贷多少?

  • 请问我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款多少钱呢?

  •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

  • 那用过一次之后呢?

  •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 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 额度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 贷款额度为30万元。

想了解具体可以贷款多少,可在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的账户——贷款试算中查询。

都有哪些社会经济效应呢?

低息优势愈加明显:

商业贷款基准利率 4.9%,普遍上浮 20%-25%

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 3.25%(五年以上)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 3.575%(五年以上)

苏州楼市最新利率调查
银行 首套 放款周期
新房 二手房
农业银行 目前上浮 20% 上浮 25% 2个月
工商银行 上浮 25% 上浮 25% 视情况而定,不会快
尤其是新房
建设银行 上浮 25% 上浮 25% 2个月以上
中国银行 上浮 25% 上浮 25% 2个月
数据来源度房苏州,仅供参考 2018.09.12

刚需住房更有保障:

在支持职工购建房方面,按购房面积统计:

  • 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3.73%
  • 90-144(含)平方米占 49.9%
  • 144平方米以上 6.37%

按贷款职工统计:

  • 30岁(含)以下占 38.39%
  • 40岁-50岁(含)占 12.61%
  • 30岁-40岁(含)占 47.76%
  • 50岁以上占 1.24%

按贷款职工统计:

  • 中、低收入者占 94.67%
  • 高收入者占 5.33%

按贷款职工统计:

  • 首次申请贷款占 92.67%
  •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7.33%

不难看出,贷款职工以购买中小户型为主,40岁以下的职工最爱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个年龄段是置业高峰。住房公积金贷款 继续发挥着刚需购房群体的政策导向与制度优势

住房贡献率再创新高: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22%,比上年增加11.7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