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热案
古城保护要以民为本
来源: 苏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18-01-12 01:26   访问量: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市政协委员吴洪钢再次将目光聚焦古城保护。他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认为该《条例》对于古城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吴洪钢委员一直关注古城保护和发展问题。他认为,古城保护和发展不能割裂。如果将古城视为文物,就固化、僵化了。古城有城市功能,既是人文精神和历史文化的传承,也是市民生活的载体。他举例说:“姑苏区正在探讨全域景区化管理这个有很多挑战。《条例》作为一部地方性立法,不可能赋予充分的行政强制权限。”吴洪钢委员呼吁,苏州古城作为国家第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可以向上一级争取更多的权限,出台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争取将保护条例上升为省级或国家级立法。

如果说拆违还有法可依的话,那么古城居民晾衣服怎么办?吴洪钢委员说,古城一些居民由于建筑条件的限制,没有阳台,习惯用竹架子将衣服被子等晒在屋外空地。一方面这样的行为对城市风貌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这又是居民日常所需。对此,吴洪钢委员呼吁建立一种补偿机制,“居民不晾衣服,是做出了牺牲,政府该有补偿。此外,这还需要长时间来适应,否则居民肯定难以接受”。

除了古城保护,吴洪钢委员今年还带来了有关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校园欺凌、公厕革命等多个提案。做了7年政协委员,他认为政府对于委员们的提案越来越重视。“政府确实想倾听民意,为群众解决切身问题,”吴洪钢委员说,“现在委员们的提案也越来越务实,我们既要发现问题,也要做好调研,提出切实解决之道,不能是一些空话套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