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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建局通报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结果
来源: 苏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18-05-25 00:25   访问量:

昨天(5月24日),市住建局通报了近期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结果。检查发现商业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学校、医院等内部食堂用气安全情况较好。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存在自有气瓶未能完全统一标志标识等问题。对拒不整改或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用户,将暂停供气。

为严防各类燃气安全事故,自4月19日至5月1日,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6个检查组,对属地燃气安全监管情况、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燃气供储场所安全运营和反恐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和汽车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学校等场所使用燃气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我市燃气安全情况整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现场管理参差不齐,部分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自有气瓶仍未能完全统一标志标识,不按规定上传完整气瓶充装信息的情况仍时有发生,部分燃气经营企业气瓶配送、用户管理信息系统还未建立;部分企业未能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台账不规范;部分燃气经营企业未能认真按照规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未能认真履行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职责,个别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对工商用户的用气安全隐患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失之以察。部分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淡薄,使用的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

针对此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联席办要求各有关单位落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要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和本次通报的用气安全隐患,应督促用户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用户,应及时暂停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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