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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编外人员,公积金600何以立足
提交日期:2018-10-12 10:03:31
内容:
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少缴住房公积金10余年,近日编内人员公积金提至4900元,同岗同期编外人员依旧600多。
8年内已第三次投诉,医院方面至今推诿拖延,同级别医院(附一、附二编外人员相同岗位约2900元)
虽市立医院已管办分离,然卫计委仍有监管其按规缴纳公积金的职责,望督促其拨乱反正
受理单位:
卫计委
回复人:
卫计委
回复日期: 2018-10-16 14:03:39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医院了解,该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缴纳:
1、编内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缴纳公积金。
2、编外人员为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工作人员,按企业规定缴纳公积金。
感谢您的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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