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明细查询及打印 | |
2021-01-12 14:03:08 | |
本人于2017年至2019年在苏州市吴江区缴纳住房公积金,因工作变动,于2019年11月封存公积金,并于2020年10月将账户余额转移到现工作地成都市,公积金账户已销户。现办理住房贷款时需要提供公积金缴存明细,咨询苏州市公积金中心,被告知需本人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现疫情形势严峻,不方便返回苏州现场办理。建议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明细查询及打印。谢谢 |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2021-01-15 14:22:17 | |
来信职工: 您好!您1月12日的来信已收悉。 已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考虑到目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于外地职工造成的不便,您可以委托他人,带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等材料到吴江分中心服务大厅查询及打印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A座四楼。 以上情况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已解释清楚,您也表示满意。如有您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中心服务热线12329。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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