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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产危废单位能否将危废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仅包含收集、贮存的单位?
提交日期:2020-12-25 15:17:10
内容:
产危废单位能否将本单位产生的危废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仅包含收集、贮存的单位?
受理单位: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人: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日期:2020-12-28 15:07:20
回复: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如您有问题可以再次向我局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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