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于近期颁布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司法解读提交日期:2020-10-23 09:34:58
- 内容:
- 1、对于涉企轻微违法行为清单中同时涉及两条的是否适用?
2、对于涉企同时涉及有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违反行为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的违反清单是否适用?
- 受理单位:
- 苏州市司法局
- 回复人:
- 苏州市司法局回复日期:2020-10-26 10:02:36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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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所提问题过于笼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梳理、谁公示、谁解释”的原则,建议向所涉及清单制定的具体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