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邱岭梅同志在建设法治苏州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市(区)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法治苏州协调指导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邱岭梅同志4月28日在建设法治苏州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席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邱岭梅同志在建设法治苏州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28日 同志们: 会议结束前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评估 (一)这次联席会议开得很好: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内容丰富。这是协调指导办公室正式运转以后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各个单位领导同志都很重视,亲自参加会议,因事不能来的也专门请假。刚才,六个协调指导办公室汇报了工作情况,还有六个成员单位作了交流发言,都准备了书面材料,内容也很丰富,各单位都能把部门工作与法治苏州建设联系起来,大家讲得都很好,听了以后很受启发,会上交流的内容供大家回去后相互学习借鉴。 (二)各协调指导办公室初步发挥了作用:运转正常,注重基础,特色明显。六个协调指导办公室都召开了会议,工作启动起来,有的办公室还制定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注重从基础性工作抓起,各自工作特色也比较明显,有的还深入基层开展了调研,各协调指导办公室的运转已经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三)在协调指导过程中有创新:上下联动,结合实际,形成合力。不但苏州市的六个协调指导办公室运转起来,各县级市、区也相应有所动作。有的县级市不照搬照套,而是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机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法治苏州建设是整体性工作,不是一、二年可以创建成功的,同时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规格很高,召集开会不容易,要尽量依靠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个协调指导办公室来开展工作。现在大家都动起来了,合力已经基本形成。 在这里,我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于前一阶段各单位、各位领导同志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所做的工作离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考核标准还有不小的距离,横向和纵向工作的进展还不够平衡。纵向上除了太仓、昆山和张家港三个县级市去年接受了省里考核,其他块块上还没有;横向上,今天发言的六个成员单位的工作应该说是做得比较好的,大家要向他们学习,但各个协调指导办公室工作的进展还不够平衡。要通过这次会议,解决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都是部门与部门,平时因为领导忙,协调指导办公室牵头部门召集开会可能感到比较难。对此要强调一点,要正确处理好牵头部门与成员单位的关系,作为牵头部门必须负起责任来,切实把这个头牵好;各成员单位要支持牵头部门的工作。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将协调指导办公室很好地运作起来,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将工作抓好。 总之,法治苏州建设是全局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很强的一项工作,通过今天会议,大家包括我自己在内对此有了更深刻、更清醒的认识。只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各协调指导办公室包括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去抓,法治苏州建设就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对各办公室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各办公室要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法治苏州建设。 (一)要在加强协调指导的谋划上狠下功夫。各协调指导办公室要在怎么样“指导”上多下功夫,在怎么样“协调”上多做工作。具体怎样做工作,前期谋划很重要,特别是这项综合性工作,谋划得好基础才能打牢。根据省委部署,今年法治建设重点仍然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和整治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协调指导办公室要围绕这些重点,争取在工作的协调机制上有所突破。各办公室要真正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工作运转中的问题,帮助各相关部门解决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通过工作例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经常开展活动。 (二)要在健全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要进一步明确各办公室、有关部门在法治苏州建设中的职责任务,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找准在法治建设中的位置,好多是各机关正常的工作,都可以纳入到法治苏州建设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措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扎实地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法治建设。并且要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各协调指导办公室要在建立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正常运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充分发挥作用。 (三)要在落实责任制上狠下功夫。各办公室要明确和细化法治苏州建设中的目标任务,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要狠抓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的落实,特别是各协调指导办公室牵头部门,要多做些思考,诸如通过哪些抓手来抓、怎么样去检查考核等问题。按照《2006-2010年法治苏州建设规划》和《2007年法治苏州建设工作要点》,各部门都制定了工作规划,要结合部门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协调指导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都是市级机关,是我市实施法律法规的最高执行机关,其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法治苏州建设的推进,一定要根据任务分工,履行好在法治苏州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只有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计划都得到落实,法治苏州建设协调指导办公室的各项任务才能顺利地完成,法治苏州建设才能一步一步地走向深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宏观上做些前瞻性思考,对块块上包括市级机关的工作,多了解面上情况,看看哪个协调指导办公室运转得最好、最有特色。 (四)要在力争本部门本条线的法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上狠下功夫。法治苏州建设要求高,政策性强,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必须要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要加强学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法治建设难题。要将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过程,当作学习和创新的过程,将上级要求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力求法治苏州建设工作有所突破,力争本部门本条线的法治工作在全省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王荣书记所要求的那样,苏州的法治建设要与经济工作一样走在全省前列。正因为法治苏州建设离不开各部门的工作,所以各部门工作也要走在全省同行的前列。 三、各市、区在创建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争取早日进入合格和先进行列 (一)要在工作中加大力度,努力构建两个积极性。去年省委提出要加大创建力度,2006年太仓市、昆山市和张家港市进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先进单位”行列,我市是全省13个省辖市中县(市、区)进入先进行列最多的地区。但要使苏州全地区成为法治建设先进地区,所有的县级市和区都要行动起来,光有上面的积极性没有下面的积极性是不行的,苏州是一个整体,要让上下两个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将工作做好。今年3月下旬,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同志到太仓对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太仓今年工作情况汇报,我们也向林书记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他各市、区积极性也很高,常熟、吴江、沧浪等市、区都相继提出了创建目标。法治化是苏州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保持经济快速持续地发展,也需要不断提升投资环境。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不仅仅是一个争取荣誉的事情,而是事关改变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大事。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省考评标准积极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我们相信,通过几年的不断努力,苏州的各县级市、区都能成为法治江苏建设的先进地区之一。 (二)要在创建中勇于创新,努力为老百姓办好实事。今年初,省委书记李源潮就加强法治江苏建设做出重要批示:“以更大力度抓住干好几件有影响的实事,让人民群众看到法治江苏建设的实际效果。”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今年2月28日召开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南京市抓实事的经验。根据南京经验给我们的启发,各地要通过创新为老百姓办好实事:一是每年找准一、二件群众最关注、最现实和最突出的事情作为突破口;二是要在应该解决而且能够解决、可以看到成效的问题上下功夫;三是要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指导机构的作用,着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办好实事让苏州的法治建设取得老百姓认可的实际效果。 (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好基础性工作。对各地来说,创建工作是很具体、难度较大的任务,一定要做好基础性工作。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各市、区要针对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形成必要的工作制度,以制度来促规范,确保各项任务的真正落实;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各市、区已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协调分支机构,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络员队伍,现在关键问题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运作机制,真正使这支队伍充分发挥作用;其三,要做好台帐资料工作。必要的台帐资料并不是形式主义,而是我们工作实绩的真实反映。各市、区一定要根据考评标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其四,要注意培育典型。培育典型也是抓好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学会运用典型来指导面上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今年的法治苏州建设任务还很重,下一阶段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协调指导办公室、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以及县级市、区的领导同志是关键。让我们根据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每一件具体工作做好,用法治苏州建设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苏法治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