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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以发文形式对7家企业亮环保“黄牌”


    近日,我市对相关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市政府首次以专门下发文件的形式,对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苏州市福星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4家污水处理厂,共7家污染排放超标企业,亮出限期治理“黄牌”,要求这7家企业必须立即制定污染治理方案,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加强污染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向市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进度;治理期满后,立即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停或关闭。
 

(苏法治办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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