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培训班加强法治苏州建设联络员工作/-->
/--> 5月13日至17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农村干部学院举办法治苏州建设联络员培训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耀明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此次培训班旨在提高法治苏州建设联络员法律素养,加强工作联系和互动,提高联络员工作水平,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培训班为期5天,其中3天集中授课,2天考察学习兄弟城市法治建设经验。开班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充分准备,设置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培训课程,编印了《2006-2007年法治苏州建设资料汇编》,制作了学员手册,设计了培训问卷调查,并发放到每名参训学员手中。学员们认真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耀明讲授的《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思考》、上海市政治文明办常务副主任施凯讲授的《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法治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周文生讲授的《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治市》、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小冰讲授的《法治主义的基本主张》、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黄学贤讲授的《当前行政程序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等5门课程。 来自部分市级机关,各县级市、区的法治苏州建设联络员56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学员们对此次培训班普遍反映较好,总体满意率达96.4%,认为本次培训准备充分、管理严格、收获较大,达到了预期效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耀明在培训班结业典礼上讲话指出,此次培训班在各方高度重视下,创新培训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使广大学员学到了新知识,明确了新目标,增进了新了解。他还就进一步加强联络员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在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推进中发挥联络员的特有作用。二要切实落实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三要不断加强联系与沟通,合力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俞兴通主持了开班仪式和结业典礼。 (苏法治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