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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1号
(总第16号)
为加强对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我局分别于2005年7月25日至12月30日、2006年6月26日至7月7日,对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的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建设项目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苏州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及《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是绕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太湖地区“二环六射”高速公路网中的“一环二射”。该项目于2001年3月经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以苏计基础发(2001)193号文批准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1年11月以苏计基础发(2001)1095号文批准;初步设计于2001年12月由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苏计基础发(2001)1417号文批准。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起自东桥镇西,与沪宁高速公路互通交叉后,下穿沪宁铁路,上跨京杭运河,过312国道,与苏嘉杭高速公路互通交叉后,终于其东侧。路线全长52.5公里,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按双向六车道布置,路基宽度34.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共有特大桥8座,大中小桥34座,通道34道,涵洞176道,互通式立交9处,跨线桥20座,人行天桥5座,服务区、管理中心各1处。整个路线配置了完善的收费、监控、通讯、照明、安全、景观绿化等交通工程和管理服务设施。
该项目的主体设计是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承担;主要施工单位有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局、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局、山东省公路工程总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装饰公司等;主要监理单位有镇江润通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总公司、北京京华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上海同济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为总监代表处。
2001年11月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苏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2003年1月归并为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市高指机构设置健全,建立了各项内控制度,把“建一流工程、育一流人才、树一流廉政”作为工作目标,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2001年10月江苏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领导小组驻苏州市高指纪检监察组正式挂牌成立,对苏州高速公路建设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该工程于2002年1月开工建设,2004年10月建成通车。工程质量经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为优良等级。
二、审计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审阅、复算、实地丈量、市场询价等审计方法,有重点地对基建程序、工程合同、工程造价、基建财务等事项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延伸审计了相城区、吴中区等有关乡镇及村的征地补偿落实情况。
三、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投资支出情况
按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基础发(2001)1095号文精神,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3,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3;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多渠道融资解决。
按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提供的财务资料,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建设项目送审财务竣工决算为304473.64万元,审计核减3716.45万元,审定后的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实际完成的总投资为300757.19万元。
审计后的竣工决算组成如下:
(一)建安投资232154.01万元;
(二)设备投资7985.85万元;
(三)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支出29712.88万元;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贷款利息等待摊投资支出30904.45万元。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审计,该项目共核减工程造价3716.45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工程量计算和汇总有误、材差调整核减、定额套用不够准确等。
(二)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部分项目设计变更欠规范;计量支付控制欠严格以及竣工资料的编制不尽严密;总监办和监理组的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三)在征地拆迁方面存在部分拆迁资金在镇级指挥部被移作他用的问题。
五、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认为,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高指始终把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并采取大量有效措施,使该工程建设工期比原计划提前了一年多时间。该项目的建成通车使我市西南区域旅游优势更加凸现,区域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百姓的出行更加便捷。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较好,在建设过程中能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和监管制度,较好地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工作。财务管理中,基础工作较好,建设资金使用基本合规。所提供的项目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规定。但审计也发现,由于该项目以初步设计进行招标,实际施工中变更较多,给施工现场管理和造价控制都带来了难度。加之施工单位素质参差不齐,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相对较少,造成工程结算、项目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竣工决算审计结果,我局就有关问题出具了审计决定书,市高指已按审计决定进行调账,并按审计后的决算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对在征地拆迁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关乡镇也进行了全面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工程成本核算水平,审计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程序的规范性和严密性,尽快取得有关建设用地批复。
(二)在今后的建设管理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建设程序的规范性和严密性,要合理安排勘察设计时间,保证设计质量。建议采用施工设计图纸招标,从而在工程建设中能较好地进行工期、质量、造价统一的科学管理,对减少工程变更、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建设成效起到积极作用。
(三)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把好计量支付关。市高指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必须在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充分发挥这一建设项目内控制度的作用。
(四)对于合同外新增单价的确认,建设单位应在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审价原则、充分了解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单价审批程序和测算工作,从而维护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严肃性。
(五)规范竣工图纸,改进档案管理。建议市高指进一步重视档案工作,明确责任,按照江苏省档案局和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高速公路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对后续的资料尽快收集归档,以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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