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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审计局关于苏州市2006年秋季免费义务教育资金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2007年第2号

(总第17号)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暂行规定》的精神,从2006年秋季起,在全市实行9年免费义务教育。免费的范围为苏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费项目包括杂费、讲义费和技术信息费。为促进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我局于2007年4月对苏州市教育局直接管辖的苏州市2006年秋季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延伸调查了苏州市第十中学、第三十三中学、苏州市振华双语实验学校、苏州市虎丘实验中学和苏州市通才实验学校。依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属中小学生25602人的家庭直接受益,政府的惠民政策得到了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直接管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33所,其中:公办29所、公助民办4所。另外,代管民办学校4所。2006年秋季招生中,市属中小学生在册人数31059人,减免费人数25602人,减免人数比例达82.43%,其中:公办学校83.51%、公助民办学校96.81%、民办学校32.82%。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721人减免,教育公平原则进一步得到体现
  2006年秋季招生中,市属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7082人,减免费人数1721人,减免人数比例达24.30%,其中:公办学校87.86%、公助民办学校6.39%、民办学校5.75%。
  (三)市级财政共投入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429万元,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2006年下半年,市级财政共投入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429万元,其中:减免杂费315.47万元、信息技术教育费69.15万元、讲义费35.29万元、特困学生补助8.75万元。
  (四)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提高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经费保障水平
  从延伸调查的三所公办学校看,2006年财政拨入的教育经费均比2005年有较大增长,其中:苏州市第十中学增长29.14%、第三十三中学增长28.69%、苏州市虎丘实验中学增长30.58%。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苏州市政府重视优先发展教育,积极筹措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了教育的投入,并努力确保教育经费的不断增长,促进了教育事业较快地发展。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审计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益率、减免费用占家庭教育负担比例和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益面不高
  市属中小学减免人数比例达82.43%,通过进一步分析,减免人数达到95%以上的大多为外来人口子女比较少的学校,如:苏州市第十中学、第一中学、苏州立达学校、苏州市振华双语实验学校、苏州市实验小学等;尚有部分外来人口子女较多的学校减免比例低于50%,如:苏州市第十二中学、第二十四中学、苏州市觅渡中学、横塘中学等。政策规定本省凭《义务教育证》,外省参照领取《义务教育证》六项条件享受减免,外来人口子女符合该条件的比例不高,因此造成部分外来人口子女未能享受减免。
  (二)减免费用占择校学生家庭教育支出比例较低
  目前择校就读于苏州立达学校、苏州市振华双语实验学校、苏州市草桥实验中学、平江中学四所公助民办学校(2007年3月开始四校已改为民办学校)的学生有7374人,这些学生每学期的学杂费为3500~4500元,而减免的杂费130元只占学杂费的3.71%~2.89%。
  (三)减免手续和资料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
  这次延伸审计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学校在减免人数申报、免费项目清退、证明资料管理及资金下拨减免手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改进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在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当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市属中小学生尚有5427人因不符合条件而未享受减免政策,尚需资金90余万元。应将这些孩子逐步纳入免费义务教育的范围,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
  (二)优化平衡教育资源配置,减少择校现象
  目前择校现象较普遍,建议主管部门根据现有资源,一方面优化配置,平衡学校间的发展,尽可能减少择校需求,从根本上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三)进一步加强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
  教育部门及各中小学,应加强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完善审批手续,进一步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七年七月二日
 
 
(rena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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