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检索
政务邮箱登陆 用户登陆/注册 个性化网页 网站帮助
<% Response.Cookies("curl")="" %>
 

免费酒水伤顾客酒店要担责

(2007-10-8 14:38)

    【读者咨询】 王先生问:我的好友李老汉过生日时在某酒店大办寿宴,宴请各方宾朋。我乘兴与同桌划拳斗酒,连输三拳后,将瓶中的酒一饮而尽,顿时喉咙阵阵刺痛,感觉被硬物卡住。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后发现,我的喉咙被一细铁丝卡住。于当日动了手术,并且按医生嘱咐住院三天。住院期间共花费5420元。后来,我要求酒店赔偿损失。酒店说酒水不是他们生产的,而且是免费提供的酒水,因而拒绝赔偿。请问,酒店到底要不要赔我医疗费?

    【律师解答】 本案中,你参加李老汉的寿宴,并享受酒店酒水免费的服务,李老汉与酒店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尽管酒水是免费的,但这是酒店提供服务的一部分。法律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虽然是酒水有瑕疵,里面有铁丝造成侵权,你作为消费者就有索赔权,既然你选择向酒店索赔,酒店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只是,酒店作出赔偿后,依照过错责任可向酒水的生产厂家追偿。 

(小汤编辑)


主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苏州名城信息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江苏苏州市竹辉路天薇巷1号
中国苏州网站联系电话:0086-512-65106462 电子邮件:webadmin@xxb.suzhou.gov.cn
强烈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苏ICP备05015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