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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诸多利好惠及我市困难群众

(2008-7-24 09:28)

   1、今年4月1日,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六重医疗保障:免费参保、免交医保起付线、享受基本医保、实时医疗救助、大额自付费用年底补助、大病重病慰问补助。

    2、今年4月1日,我市适度扩大困难群众救助范围,无固定收入的重残人员的生活救助金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全额发放,固定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实行差额发放。同时,还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和新型临时救助制度。

    3、今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对低收入居民实行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我市各级财政为低收入居民支付今年一、二季度临时物价补贴,城市不低于35元,农村不低于23元。12.8万低收入者享受物价补贴。
 

(小汤摘自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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