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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2008年度工作考评细则力推科学发展

(2008-7-25 10:42)

    古城三区中,谁引进服务业(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内资注册资金超5000万元、外资超5000万美元的,每个加2分;其他县市(区),引进服务业(不包括房地产)项目注册资金列全市前10名的,每项加3分……这是《苏州市2008年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实绩综合考评办法实施细则》新增的加分项目,已经十届市委第36次常委会通过,并下发至各地、各有关部门。一系列的考评细则,形成了鲜明的考核导向,反映出我市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积极鼓励各地加快服务业、先进制造业、自主创新步伐等发展导向。

    该实施细则指出,张家港等五县市以及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等四区(简称五县四区)的考评体系由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资源环境、民生质量等四大类的32个指标组成,总分500分,每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等三城区考评指标体系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等15个指标组成,总分500分,每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

    该细则还规定了2008年度考评的加分、扣分政策。五县四区中,引进服务业(不包括房地产)和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注册资金列全市前十名的,每项加3分。新增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上市企业、国家级研发机构和创业中心,每个加2分。新增研发机构、创业中心中,国家级每个加2分,省级的每个加1分。新增上市企业每个加2分。五县四区和三城区,在2008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的,每件扣2分。
 

(小汤摘自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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