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评论新声音
真正将群众利益摆在首位 二论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来源: 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9-12-10 14:41   访问量:

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展示出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做好公安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枫桥经验”56年历久弥新,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和灵魂。“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不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公安机关都必须真正将群众利益摆在首位。

每一名公安民警只有时时处处真心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自觉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作为第一目标,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追求,从人民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才会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爱戴。

群众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解决问题的难点也在基层。把基层力量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是“枫桥经验”发挥制度优势的重要魅力。公安机关只有努力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不断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才能激发社会各方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民警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我们只有广泛发动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公安工作才能耳聪目明,无往而不胜,国家长治久安才会有愈加坚实的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