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3
重、特大气象灾害评估
行政管理
《气象法》第二十八条,《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文件\报告
政府及相关部门
随时
不收费
市气象台负责、业务法规处审核 67266348
50-29
50.2.4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气发[2004]246号),《江苏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暂行业务规范》(苏气发[2005]83 号)
互联网\报纸\广播\电视\显示屏
社会
市气象台负责、专业气象台配合 6726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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