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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城管开出首张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6-02 12:26   访问量:

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昆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零点行动”,24名执法队员分成两组,检查中心城区内凌晨正在经营的便利店、餐饮店、宾馆等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0时20分,执法队员在对萧林中路一处垃圾投放点进行检查时,在“可回收物”箱中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装有许多被污染的蛋糕盒及包装袋。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这些被污染的垃圾应当被投入“其他垃圾”箱内。执法队员通过蛋糕盒上相关信息,找到了未正确投放垃圾的蛋糕店主申某,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改正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申某表示将立即整改。

1时05分,执法队员再次来到上述垃圾投放点,发现当事人申某没有改正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为。执法队员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是昆山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处罚决定书。

首张垃圾分类罚单,罚款数额虽然不大,但标志着昆山市垃圾分类工作从劝导教育为主迈向行政处罚。“生活垃圾分类零点行动”共查处案件14起,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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