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对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产生的影响、扎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12类困难人群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特别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具体发放工作由民政、人社、退役军人、总工会、残联等五部门负责。
一次性特别补贴的发放对象为2022年4月22日实际在册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12类困难群众,补贴总额超4000万元,涉及人数约13.5万人。为切实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在4月底发放到位的目标,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办理预算指标追加下达,按照“既要做到‘一户不少,一个不落’,也要避免重复发放”的原则,追加落实姑苏区困难人群一次性特别补贴市级承担资金213万元,覆盖姑苏区范围内符合发放条件的困难群众共计8740人。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积极做好物资保供和困难人群兜底保障工作,帮助市民群众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