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文件: 《关于调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政民福〔2019〕3号)
· 补贴对象: 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补贴标准: 按12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并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