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版

近年来,随着全市城乡特困对象的不断减少,镇(街道)敬老院服务功能逐渐弱化,床位空置率进一步升高;同时,我市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康复、护理等需求日趋旺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精神,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苏州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要求。2018年7月1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67号),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用3年时间对全市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建设成为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年人,又能为低收入老年人、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苏州市举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座谈会20190222(会场)
苏州市举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集中开工仪式(会场)
苏州市举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集中开工仪式(奠基仪式)
苏州市举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集中开工仪式(项目介绍)
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形象视觉标识
苏州市召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20180718(实地参观)
苏州市召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20180718(实地参观2)
苏州市召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20180718(市民政局局长李永根)
苏州市召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20180718
苏府67市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曹后灵副市长调研养老工作

到2020年,全市所有编入行政区划目录的镇(街道),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及养老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应建有一家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既履行政府养老服务托底及保障的职责,又通过养老社会化服务的示范引领,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实现健康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