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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心理微电影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教高职〔2021〕34号

时间: 2021-10-19 18:44 来源: 苏州市教育局 访问量:

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校园心理微电影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及有关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核心理念贯穿于我市职业教育各领域,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职业学校校园心理微电影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引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帮助学生学会悦纳自我,主动自我心理调适,积极面对挫折,敢于挑战困难,勇于超越自我,实现自我价值。

二、活动主题

放飞青春梦想,实现出彩人生

三、活动对象

全市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根据剧情需要,可以邀请校外人员参加拍摄,但主要演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211011月

五、活动要求及材料报送

剧本内容要围绕中职学生处于青春期这个特殊年龄段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为出发点,探讨学生在专业学习、异性交往、家庭环境、人际沟通、网络空间、生命价值、自我意识与社会价值冲突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的成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剧本可选择某个焦点问题,以故事的形式展开,紧扣主题进行拍摄,可以一个中职学生作为个例,也可以某一类中职学生群体为对象,通过故事的演绎,展示学生从产生心理困惑,到进行心理调适,最后走出心理阴霾,阳光自信面对学习和生活的故事,给其他中职学生以帮助和启迪。

微电影必须为原创作品,时长为815分钟,内容有抄袭或雷同的不予评选。材料要求:申报表(盖章的PDF稿一份)、心理微电影视频(像素不低于1280*720,mp4格式)。各学校的申报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剧名+学校全称命名),于202111月19日前发至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徐鸣娟联系电话:58269998、18260166177,QQ:747111127,邮箱zjgzdzyxx@suzhou.edu.cn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丽,联系方式:0512-65236421。

六、评选标准及说明事项

1.此次活动将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作品内容、演员表现力、拍摄效果等,综合评定奖项。

2.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汇总成校园心理微电影集,提供给各职业学校,用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益补充。

3.每校至少提供一部心理微电影作品,并切实做到作品的高水准、高质量。

附件:2021年苏州市职业学校校园心理微电影比赛作品

申报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11015


附件

2021年苏州市职业学校校园心理微电影比赛

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学校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演介绍

(姓名、性别、专业、班级)

剧情简介

200字左右)

著作权声明

本作品系本人或本团队原创并拥有版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愿承担全部责任。同意将作品委托主办方用于教育部门的培训教学,以及在教育部门主管的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展示。

                    作品负责人签字:

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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