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和《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市水务规〔2020〕1号

时间: 2022-08-04 13:42 来源: 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各市(区)水务局,姑苏区住建委,高新区城乡发展局,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和《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

      2.《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3.《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