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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15 13:55 来源: 访问量: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对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苏州市商务局办公室,电话:6829386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苏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行政治理能力,不断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 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务”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强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指定专人承担具体工作。为确保网络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反馈,我局对各信息板块设立了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新《条例》,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201911日至1231日,我局通过苏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45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本局各类业务文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等。其中在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863条,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590条信息。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得到进一步完善,包括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工作报告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检索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在线或信函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6件,全部按期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贯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利用局网站开设的“双公示”专栏,定期在苏州市公共信用服务平台上推送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局网站“双公示”专栏和“信用苏州”网站对外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3.强化公开平台管理,拓展信息公开的发布渠道。一是抓好局门户网站建设。贯彻落实《苏州市商务局信息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坚持定期更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2019年我局举办或出席各类新闻发布会52场,撰写《苏州商务信息与调研》54期,及时公开对外发布各项政策、规章的解读,商务运行情况的分析等。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5月,我局围绕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更新不及时,没有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关停。

4.加强互动交流,健全信息公开的回馈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接受群众对商务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完善互动渠道,进一步发挥局长信箱、公众监督、信访接待、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2019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商务转型发展政策修订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在局官网设置2019年“外企服务月”企业营商环境调查问卷专栏进一步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公开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1件,累计对外公开1件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32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722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7

-42

3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0

+12

7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于当年按期答复,予以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工作队伍缺少专业性,制约了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考验,申请内容日趋多样化、申请动机日趋复杂化,依申请公开答复能力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能力亟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好新的局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细节。二是强化媒体合作。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机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切实肩负起工作责任,提高业务技能。四是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916印发《苏州市商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梳理出11项主要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为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目标,理清了方向。为贯彻落实新《条例》,我局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930日印发。

在重点领域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同时,我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2019年我局按期完成27件“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我局主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11已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内容涉及私家车报废、老字号转型发展、融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等方面。

苏州市商务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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