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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30 14:44 来源: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9851611。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府办〔2019〕118号)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体系、着力细化公开任务、狠抓重点领域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2019年,收到政务公开申请48起,均为公民个人申请,按时办结率100%。全年主动公开文件288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机构改革后,及时修改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领导分工。办公室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管理职责,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二)发挥平台作用。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按时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坚持推进网站各个栏目的优化整合。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严格按照市政府评分标准,分条逐项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增5

335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0

0

86

行政强制

56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3

3

(七)总计

48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部分处室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举措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提高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完善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制度和流程,制定下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处室细化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

(三)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栏目的实用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的契机,对局网站栏目板块进行优化改版,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新闻发布、数据开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专栏,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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