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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23 09:20 来源: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现编制苏州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苏州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解读回应,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2019年,我局以苏州市财政局网站和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主要载体,及时发布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其中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575条,通过苏州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08条;同时,我局持续推动政务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于2019年5月开设“苏州财政”微信公众号,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等功能,全年通过“苏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苏州财政新闻、重要政策文件、财政数据等信息131条,通过“苏州会计之窗服务号”微信服务号发布会计管理事项信息44条;此外,通过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公开政府信息91条。2019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1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1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已涵盖文字、表格、图片、视频等多种展现方式,但在对政策的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可以通过更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和方式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重点在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

1.继续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过程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提高公开信息的完整性、细化程度和真实性,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透明度指数持续上升。强化全市预决算公开指导监督,规范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考核力度,将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列为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加强政府债务信息的公开力度。2019年政府预算草案新增公开2018年苏州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两张情况表,分地区列明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额。2018年政府决算草案新增公开债券使用情况表和债务相关情况表,分类别、分地区体现了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列清了市级债券资金使用安排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债券性质、债券规模等信息。

3.推动市级政府部门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实现绩效目标公开和再评价结果公开。市级37个部门131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全部公开,继续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审核、批复和公开;组织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42个部门112个项目开展了自评价和再评价,所有项目的再评价结果全部公开。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

主要依托“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发布,不断强化公开实效,实现政府采购领域政府信息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2019年共发布政府采购公告、中标公告2.68万条,投诉处理决定236条,监督检查公告45条,行政处罚公告24条。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

开设减税降费专题专栏,强化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工作,发布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相关政策解读,以及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成效,方便纳税人准确把握政策实质。2019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4条。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苏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u.suzhou.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苏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8617830,传真:0512-68617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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