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68号)及《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0〕8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各镇(区、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同时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将辖区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公租房及租住人员情况、租赁补贴家庭情况、住房困难人群等信息资料,及时报市住建局汇总,确保住房保障信息联网、数据更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已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请各镇(区、街道)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认真落实。
列入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的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请市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税费减免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联系人:市住建局住房管理科,53522302;邮箱:33792335@qq.com。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系人:市住建局市政建设管理科,53541585;邮箱:455142348@qq.com。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