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物〔2020〕432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苏安办传〔2020〕60号),现就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应对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书面通知、电子显示屏、业主群等途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宣传提示;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报修电话畅通,配备相应人员、抢险器材和物资,做好应急维修准备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苏安办传〔2020〕60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