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州市爱健办〔2017〕21号)要求,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完成了2021年第二季度的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全市共设28个监测点,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水质常规指标的监测,共检测水样58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合格58份,合格率100%(其中出厂水6份,合格6份;末梢水47份,合格47份;二次供水5份,合格5份)。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