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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意愿调查报告

时间: 2020-12-09 13:58 来源: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量:

当前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萌生了一大批新兴业态创业者和就业者,为进一步了解该群体情况,更好的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制度红利,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通过市政府网站“苏州市人民政府”开展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意愿”网上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共有12位市民参与问卷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汇总如下:

一、基本数据

(一)参与调查的市民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调查的人群中,从年龄分布看,30岁以下(含)占41.67%,31-40岁(含)占50%,41-50岁(含)占8.33%。从户籍情况看,苏州本地户籍占58.33%,外地城镇户籍占25%,外地农业户籍占16.67%。从就业情况看,无业(含失业)在家占8.33%,在职职工占83.33%,自由职业人员(非全日制用工、零工、劳务用工等)占8.33%,没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工参与调查。从收入情况看,2020元以下占16.67%,2021元~5000元占25%,5001元~10000元占33.33%,10001元~15000元占8.33%,15001元~20000元占8.33%,20001元以上占8.33%。

(二)参与调查的市民参与意愿

参与本次调查的人群中,91.67%的市民愿意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8.33%的市民不愿意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参与调查的市民缴存意向

参与本次调查的人群中,从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来看,80%的市民是为了获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13.33%的市民是为了在流动人口积分方面取得积分,6.67%的市民是其他目的。从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来看,33.33%的市民可以承受500元及以下的额度,41.67%的市民可承受501元~1000元的额度,16.67%的市民可承受1001元~1500元的额度,8.33%的市民可承受2500元以上的额度。从缴存方式来看,91.67%的市民愿意按月缴存,8.33%的市民愿意按季缴存,没有市民愿意按年缴存。从缴存途径来看,44.44%的市民愿意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缴纳,38.89%的市民愿意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16.67%的市民愿意通过银行柜面缴存。

(四)参与调查的市民使用意向

参与本次调查的人群中,从提取意向来看,58.33%的市民愿意仅可办理购房提取,并留存参与贷款额度的金额,41.67%的市民愿意仅可办理购房还贷提取,并只提取后续缴存金额,没有市民愿意仅可办理租房委托提取。从贷款资格意愿来看,66.67%的市民愿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16.67%的市民愿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16.67%的市民愿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更长时间。从贷款停缴处理来看,41.67%的市民认为应补缴少交部分并继续按时缴存,25%的市民认为应提前结清该笔贷款,16.67%的市民认为剩余贷款应按照商业贷款利率计息,16.67%的市民有其他意见。

二、总结分析

从上述数据可知:

1.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强烈,且年龄集中在40周岁以内,以月均收入一万元以内的苏州本地户籍职工为主。

2.灵活结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目的是获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可承受的月缴存额在1500元以内,愿意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的线上形式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3.灵活就业人员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大部分市民希望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希望可以购房并留存有参与贷款额度的金额、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只提取后续缴存金额;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市民认为应补缴少交部分并继续按时缴存。

三、对策建议

1.探索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在打破城乡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职业区别等约束条件,推动制度供给从单位职工扩大到全体劳动年龄人口,有效覆盖劳动者就业全周期。

2.面向灵活就业人员,充分考量住房需求和行为特征,精准设计相应的住房政策性金融产品。通过自愿缴存的方式实现“供需匹配”,有效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消费能力,切实提高公积金的普惠水平。

3.围绕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导向,向市场主体提供更为灵活多元的公积金缴存服务,充分满足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的需求,助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新发展格局有持续、安全、高效、稳定的动力源和支撑面,为地方乃至区域创新创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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