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医保局发布的“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苏州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公告:
1、自2021年12月30日20时起,暂停所有医保费用的联网结算。
2、2022年1月1日0时起逐步恢复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单位”)的联网结算。
3、2022年1月2日8时起全面恢复所有定点单位的联网结算。
近期有预约就诊需求的市民请注意:
1、参保人员确需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就诊的,请将医保类型修改为“自费”后预约,否则可能无法正常取号。
2、已经预约了该期间号源的,若您的就诊计划不变,请通过原预约途径,将医保类型改为“自费”后凭身份证取号就诊。
3、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在联网结算恢复后,持垫付票据在2022年3月31日前至原就医购药的定点单位办理退费,重新刷卡/扫码结算。
另外,在医保系统升级后,请大家把就诊类型从“自费”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