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结束。记者从苏州市税务局获悉,企业根据汇算清缴数据,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企业已经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应停止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但如果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据介绍,“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应重点关注以下三点:一是叠加优惠政策,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三是2023年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注意,首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后,享受“六税两费”的要求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