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居外就医”或“异地转诊”备案手续,直接赴苏州市外(青嘉吴示范区除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的部分,按原结付比例的80%结付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