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社保民政

答问知识库
社保民政类知识答问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中感染新冠病毒,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2022-05-26 14:29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题情境模拟: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能否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