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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问答(综合)
来源: 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9-05-13 15:54   访问量:

  1.问:2019年入学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段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总体原则:深化改革、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适合发展。

  总体要求:2019年我市入学招生政策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总体要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加强区域协同,挖掘存量、扩大增量,积极化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招生入学具体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化解矛盾,服务人民群众。坚持系统推进,在涉及到各学段招生入学难题,包括民办教育、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多个方面全盘考虑,协同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立足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坚持政府统筹,全市整体系统设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区域协同排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2.问:2019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生源规模情况如何?

  答:2019年,学前教育呈现“持续增长,高位运行”状态;小学阶段呈现“需求较大、稳中略升”状态;初中阶段呈现“增长明显、区域不均”状态;高中阶段呈现“加速增长、渐入高位”状态。

  学前教育阶段,预计全市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人数14.57万,比去年增加0.13万人;小学阶段,预计全市适龄新生15.76万人,比去年增加0.18万人;初中阶段,预计全市新生入学10.15万人,与去年增加约0.81万人;高中阶段,全市高一入学预计4.28万,比2018年增加0.6万人。

  3.问:2019年苏州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共社会事业。今年将加强实施下列三项措施:

  一是要加快建设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9年是实施江苏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第四年,在去年新建、改扩建学校33所(其中12所幼儿园)的基础上,截止到今年秋季开学,初步统计全市新建改扩建的10幼儿园将启用,预计新增学位数0.56万个。

  二是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服务区建设。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主导政策制度设计,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政策调整需求,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城镇、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聚区倾斜,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配套幼儿园应举办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把普惠性民办园招生纳入服务区范围。

  三是加大无证园整治力度,规范学前看护点建设。落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五部委《进一步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关”、“转”、“并”、“建”等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确保完成年度清理整顿工作任务,规范看护点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了部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看护的需求。

  4.问:面对已经到来的入学高峰,今年采取怎样的措施来满足不断增长的入学需求?

  答:为切实解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矛盾,我市加大新建改扩建学校力度,不断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根据《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秋季,拟投入使用学校13所,新增学位约2.44万个。其中,小学6所,新增学位约1.49万个;初中(含九年一贯制)5所,新增学位约0.69万个;高中2所,新增学位约0.25万个。

  5.问: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入学问题,苏州市有何政策?

  答:各市、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将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工作力度,关心、关爱每一个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

  一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安置方式。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快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就近安排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配备相关康复设备和专兼职特教教师。招收的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达到5人,学校应设置特教资源教室,并配备专职特教教师。

  二是进入特教学校就读。持有残疾证的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不适于随班就读的,应到特教学校就读。听力残障和视力残障的儿童少年主要安置在市盲聋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他障碍类型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实施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障儿童少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民政、卫健、残联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进特教办学点、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建在当地特教学校,纳入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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