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团队)或所在单位主动提出放弃入选资格的;
2、人才及所在单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列入严重失信人清单的;
3、人才所在单位搬离园区或注销的;
4、人才(团队)离职离岗的(仍在园区创新创业的可视情保留非资金类支持举措享受资格);
5、因股权、管理团队等发生重大变更,人才不再是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大股东,导致无法正常履行有关协议的(可视情保留非资金类支持举措享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