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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服务类知识答问
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0-06-19 10:00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属于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的,本人凭身份证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由服务大厅经办人员登陆苏州市民政局网站打印《苏州市个人社会救助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经封存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的,办理销户提取;仍在正常缴存的,一年可提两次,不留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