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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服务类知识答问
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保障性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0-06-19 10:00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购房职工凭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I类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办理。购房职工以外,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仅指购买住房职工的父母、子女[含配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本。

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再扣除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