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姑苏区常住户籍证明;
2.受让人户籍为姑苏区集体户籍的需提供自申请受让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包括含有“补交”字样的缴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