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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服务类知识答问
在园区使用公积金摊还房贷,离职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摊还房贷?
发布日期:2021-11-02 15:29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若参保人员选择未借用方式摊还房贷的,离职后,个人住房账户存储额以及原公积金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部分可继续用于按月偿还房贷,直到用完为止。

若参保人员选择借用方式摊还房贷的,离职后,公积金摊还将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