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价服字〔2018〕12号
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区物价局(价格主管部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江苏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苏价服〔2018〕9号)要求,我局整理汇总了《苏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是截至2018年2月1日,按照定价权限由苏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中所列收费项目涉及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减免优惠政策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本地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和目录公布工作。
三、本目录清单由苏州市物价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附件1:苏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2:江苏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3:中央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苏州市物价局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P02018020246895377308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