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要求,原则上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全量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
省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3〕184号),省级按苏南10元/亩、苏中20元/亩(其中兴化、高邮和宝应按25元/亩)和苏北25元/亩标准测算,部分县区有额外配套政策补贴,详情请咨询当地农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