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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望月湾街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1〕39号

时间: 2021-04-13 09:33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望月湾街”地名命名的函》(平政发〔2020〕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平望镇新建道路(地处印象家园北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新建荡路”)南、望月湾雅舍南侧,起点为通运北路、止点为新建道路(地处新运河东侧、望月湾雅舍西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新运河路”)的道路命名为“望月湾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àngyuèwān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ANGYUEWANJIE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49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望月湾街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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