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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齐白桥路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1〕145号

时间: 2021-10-13 09:3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齐白桥路”地名命名的函》(姑金新管函〔2021〕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白洋湾街道虎泉路西、地处齐白桥河(地处清嘉苑、路南苑西侧,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西侧,起点为洋南路、止点为规划道路(位于新城路南、地处路南苑南侧,未命名)的道路命名为“齐白桥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íbáiqiáo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BAIQIAO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11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齐白桥路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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