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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修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 2020-04-03 09:39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为全面提高全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近日,我市修订并印发《苏州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此次修订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及各方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定位,规范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等环节,对风险防控、处置措施、应急保障等要求进行了细化。

根据预案,我市成立苏州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作为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总指挥与副总指挥由市政府指定。此次新修订的预案补充了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预案的适用范围,明确响应分级与事故分级一一对应,还规定了预防、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重要环节的各级应对主体及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在组织体系方面,预案根据机构改革实情及相关部门三定方案,调整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完善各单位职能,明确现场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职责;补充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职责,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预防、监测与预警方面,预案从不同层面阐明了相应的预防工作要求,将监测工作自上而下进行部署,确保逐层衔接;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要求,进一步强调要对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在应急处置与救援方面,预案明确了信息报告条线要求,简化预案表述。按不同责任主体,明确对应的“先期处置”要求,特别注重相关人员的抢救和疏散。

在保障措施方面,预案明确,全市应急队伍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明确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力量的重要参与作用;在交通和紧急运输保障、公用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体系健全等方面,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更明确细致的要求。

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预案修订强调源头防范,明确工作责任及具体方法,提高了事前应对的可操作性;细化分解现场处置工作内容与流程;优化善后处置工作范围,强化人财保障,特别体现“以人为先”原则,充分体现主动应急和“事前防范——事中响应——事后恢复”全过程应急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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