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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年底前退出生产性捕捞

时间: 2020-08-12 08:41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我市扎实有序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市已全面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精准锁定了今年任务数:退捕渔船3670艘、退捕渔民7246人,今年12月底前将全部退出生产性捕捞。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成立了市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退捕推进、社会保障、执法整治、市场监管等4个专项组,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管得好”的要求,全面落实“十年禁渔”各项措施,确保长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渔民生计得到保障、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施方案从全面精准实施禁捕退捕、落实退捕渔民生计保障、强化联合执法监管、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等4个方面,明确重点工作。方案提出,对有劳动能力的退捕渔民实现就业帮扶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困难救助、上岸定居等全覆盖。方案明确,全面收集涉渔违法犯罪情报线索,全面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全面完善打击涉渔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和多维惩戒机制,全面加强水域智慧防控系统建设。

据介绍,对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我市禁捕退捕范围包括:我市太湖银鱼翘嘴红鲌秀丽白虾、太湖青虾中华绒螯蟹、太湖梅鲚河蚬、阳澄湖中华绒螯蟹、长漾湖、淀山湖河蚬翘嘴红鲌等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所涉湖泊其他水域,长江干流苏州段。今年12月底前,渔船渔民将全部退出生产性捕捞。今年11月30日前,退捕渔船全部封存管理、分类处置,应退尽退、不漏一船。全市共涉及退捕渔船5077艘、退捕渔民9839人。其中,2017年至2018年,提前完成退捕渔船172艘、退捕渔民247人;2019年完成退捕渔船1235艘、退捕渔民2346人;2020年待退捕渔船3670艘、退捕渔民7246人,涉及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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