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苏州要闻

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8次主任会议

时间: 2021-02-02 02:58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苏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49件。昨天(2月1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8次主任会议,将全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交有关部门承办。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会议。

会上,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同志接受了交办材料。就建议办理工作,陈振一指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机关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新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本着为代表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处理解决好代表提出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代表建议工作的整体质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任务,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陈振一指出,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全省“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了明确和部署。市人大机关要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省、市人代会会议精神,围绕省、市人代会确定的“十四五”开局之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强化上下联动,在新起点上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要紧扣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认真谋划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重点,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要深入调研,认真做好市人代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处理工作,并细化249件建议的交办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还交办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的调研工作,讨论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听取并讨论了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旁听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方案。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党组成员周旭东,秘书长李永根参加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