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取得扎实成效,在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苏州市开展长江禁渔联合巡查夜间行动。
本次行动队伍由公安、人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2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包括江面巡视和陆上巡视等。昨晚(3月1日)九时许,巡查队伍首先开展长江常熟段江面巡视,先后来到苏通大桥、国家刀鲚种质资源保护区、取水口保护区等区域,检查长江苏州段江面禁渔情况,现场未发现非法捕捞。随后,巡查队伍又赴长江水源地保护区、望虞河闸、螺蛳湾长江湿地小区等地,检查长江夜间岸上禁渔秩序,重点查看禁止钓鱼落实情况。
据介绍,苏州市2019年对长江捕捞渔船全面补偿转产,2020年起,提前一年实现长江苏州段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结合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亮剑”系列行动等工作,厉行禁渔执法,切实养护资源。苏州市长江干流岸线长达188.9公里,途经张家港、常熟、太仓三市。目前,苏州市本级和沿江三市农业农村部门均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长江干流禁捕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材料1231份;出动执法人员245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49辆次,出动执法船艇250艘次,清理违规网具97张顶(残网);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7起,行政处罚37人次,没收渔获物35.775公斤,罚款1.67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涉刑案件1起1人次。
与此同时,针对交界水域、案件多发地区,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公安、水务、交通等涉水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常态化组织联合执法巡查,保证长江禁捕执法的覆盖期和巡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