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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苏州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焦建俊王玉华讲话 曹路宝作动员讲话 吴庆文主持

时间: 2021-12-03 21:34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苏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月3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苏州市召开。督察组组长焦建俊、副组长王玉华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书记曹路宝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庆文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黄爱军出席。会前,曹路宝会见了省督察组一行。

焦建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制度安排。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补充,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做好督察工作。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把督察工作开展好,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焦建俊强调,要对照督察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高效有力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此次督察将主要关注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清洁生产推行等情况;污染物收集处置、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环境应急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红线保护情况;首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要认真组织实施,高效有力配合,确保督察实效。严明督察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督察风清气正。

王玉华就加强督察协调保障等工作提出要求,要做好督察配合,坚持边督边改,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切实保障督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求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遵守督察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曹路宝表示,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在这个关键时期,省环保督察组来苏州开展督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把全力配合省督察组开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环保督察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落实省党代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美丽苏州”建设的重要抓手。要以此次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快构建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打造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优良生态环境。要以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为底线,不断改进和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要以加快建设“美丽苏州”为目标,奋力打造“美丽中国”的先行示范、“美丽江苏”的标杆城市。

曹路宝强调,要全力履职尽责,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组织推进有力、问题查摆有力、任务执行有力、服务保障有力。要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各类环境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果断处置、绝不拖延。要压实领导责任,坚决防止“过关思想”,从市级领导班子做起,推动各地各部门把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动真碰硬,确保督察取得实效。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新官理旧账”的态度,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情怀,一任接着一任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要以此次督察为新的起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让“环境美”的底色更加彰显,在率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会上,吴庆文汇报了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他表示,近年来,苏州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但对照中央和省的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各县级市(区)设分会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12-68056258,专门邮政信箱:江苏省苏州市A11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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