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在厂内吸烟或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厂内进行用火作业。
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有易燃、易爆装置的区域。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八、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